讲座简介:歌剧,是将音乐、戏剧、文学、舞蹈、美术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以歌唱为主。音乐----包括声乐和器乐---是歌剧的重要组成部分。
歌剧起源于巴洛克时期(1066-1750),最初是由意大利佛洛伦萨的一群人文主义者为了复兴希腊时期的戏剧传统而创造的音乐形式,其渊源除了古希腊戏剧还有世纪神秘剧、假面剧,最直接的起源是文艺复兴后期兴起的牧歌(madrigal)。
1762年,巴黎建立了喜歌剧院,这种充满活力的艺术形式很快在欧洲各地风行,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等也具有明显的喜歌剧色彩,而脚本作者正是一位法国人。
众所周知,欧洲大歌剧是在16世纪末形成于意大利,从18世纪到19世纪,歌剧在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在意大利、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已经达到了极高的水平。
中国的歌剧,20世纪20年代才处于萌芽状态,是从一种儿童歌舞剧的模式开始的。
20世纪初,在中国也曾有过欧洲大歌剧的演出,后来也有中国的艺术家试着创作过欧洲模式的大歌剧。但是,那时候中国的经济和文化,都不具备发展欧洲大歌剧的土壤,更缺乏观众基础。所以当时欧洲模式的大歌剧,在中国仅仅是昙花一现。
1964年,中国文化部领导认识到,中国歌剧需要进一步拓宽自己的发展道路,决定把中央实验歌剧院的两个歌剧团彻底分成两个大歌剧院,即现在的中国歌剧舞剧院和中央歌剧院。这种分头以实践和发展为指导思想的决定是有道理的。即使是西方模式的歌剧,也是在不断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当时,其他各省市和部队歌剧院团也推出了一大批非常受欢迎的大歌剧,诸如影响较大的《洪湖赤卫队》、《红珊瑚》、《江姐》等等,所以那时中国歌剧的发展非常之快。
时间:2016年6月6日(周一)晚上19:20---21:30
地点:东校区博学1104教室
主讲人:罗娟 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