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君:乱世之后法制的新生
来源:政法学院
作者:黄秋连 李楚楚
发布时间:2019-03-16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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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晚,博雅大讲坛第376讲之乱世之后法制的新生专题讲座于我校东区学术报告厅开讲。
政法学院副教授侯志君担任主讲人。我校2015级部分学生到场聆听。
讲座上,侯志君以南北朝时期贵族垄断政权造成国家分裂的背景为切入点,从隋朝的立法概况、法律内容、司法制度三个方面详细地介绍了隋朝的法律制度。在介绍立法概况中,侯志君从隋朝重要的两次立法活动——《开皇律》和《大业律》展开讲述。他表示《开皇律》在体例结构上的调整,使其自身在形式上进一步趋于合理,它表明中国古代立法者在立法技术上的进步和成熟。同时,“八议”和“官当”制度的完善,使得封建特权法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而走向系统化和固定化。随后,侯志君强调隋朝的五刑制构成封建刑罚制度的成熟形态,对后来历代王朝产生深刻影响。最后,侯志君还从体例篇目、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展开详细讲解,使学生对隋朝的法律制度有了更深的了解。
本次讲座向学生全面讲述了隋朝的法律制度,增强学生对法制的进一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