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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秋季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4-09-15 09:31 点击量:
玉师院教务处〔2004〕31号  

     关于2004年秋季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语委、区教育厅和区语委有关文件规定,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应在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获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经研究,我院拟定于2004年11月13、14、20、21、27、28日和12月4、5日(星期六、星期日)分四批组织学生参加区普通话测试中心主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同时欢迎教职工参加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9月18日起至9月23日止,逾期不再开放报名系统。

2、测试对象:我院2001、2002级本科和2002、2003级专科班学生及本院教职工。

3、报名办法:学生在网上报名。教职工到教务科报名。

4、具体操作:①启动Internet,进入沙巴登录(中国)官方网站教务处主页,网址为http:// 192.168.50.3;②选择“教学管理系统”,再选择“学生”,即进入用户登录界面;③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口令,第1次使用时用户名和口令均为你的学号;④修改口令:输入原口令,输入新口令,再输入一次新口令,按“确认”。(注意:请务必在第一次上机时及时修改口令,新口令为6-10位数字或英文字母,区分大小写,并记住口令,千万不要遗忘。)⑤点击公共考试报名,选择考试类别,选择等级,提交。

5、收费标准:根据桂价费字〔2004〕164号“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的规定,学生每人25元,教师每人50元;证书工本费5元(成绩合格办证时交)。

6、9月27日各班学习委员到教务科领本班同学报考名单,根据报考名单收报考费。

7、参加普通话测试的学生、教职工请交2张(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学生相片在背面写上姓名、学号、班别,交测试费时统一交学习委员处,教职工相片在背面写上姓名、所在系(院、部门)报名时交教务处,以便办普通话准测证。

                                              教 务 处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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