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办、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政法[2009]10号)获悉,由我院院报推荐的通讯稿《高标杆打造“平安校园”》荣获“2008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使我院成为广西高校唯一获此奖项的单位。
据悉,2008年全区上报自治区参选“2008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的作品共有285篇(幅),其中报刊类154篇,电视类49篇,广播类17篇,摄影类31篇(幅),网络类34篇。经评委认真审评,有60篇(幅)作品获奖,其中报刊类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电视类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广播类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摄影类优秀奖9篇(幅);网络类优秀奖6篇。向中央推荐13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