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关注大学生成长,是高校实现培养目标的保障。我院自上学期起实施了“心理辅导员”制度,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选拔了具有专业背景和责任感强的教师,分派到各系(院)担任心理辅导员,具体开展系(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9月23日下午,学院在东区五楼会议室举行2007-2008年心理辅导工作总结会暨“心理辅导员”受聘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韦春北、学工处、教育系领导班子、各心理辅导员、各系(院)党总支副书记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工处处长曹迎主持。
会议首先由各心理辅导员分享上学期心理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系杨超有主任充分肯定了该系教师在“心理辅导员”制度中所发挥的作用,并表示对心理辅导工作坚决支持的态度。 韦春北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实施“心理辅导员”制度对推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发挥的作用。他指出,我院的大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已经在三个方面取得了成效:一是对大学生心理状况有了全面了解;二是建立了一套心理辅导的工作机制,归纳起来是一个中心,两支队伍,三级管理网络,四方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三是学院心理辅导工作初显成效。 韦春北副书记对心理辅导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强调意见: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准确定位学院大学生心理辅导工作;二是进一步形成合力,最大化发挥心理辅导员的作用;三是更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学生骨干队伍的主题培训;四是要重视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前瞻性与应用性研究;五是重视心理辅导员的自身专业成长,关注心理辅导员的个性化发展。 学工处处长曹迎总结说,我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虽然起步晚,但起点较高,工作开展规范扎实,特别是实施心理辅导员制度以来,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及时的咨询与治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最后,韦春北副书记向2008-2009年度的心理辅导员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