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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鼓励2008届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职锻炼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8-06-23 00:00 点击量:

   6月4日,全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决定从2008年起,在5年内广西区每年选派一批大学生到村任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为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提供人才支持,为大学生健康成才提供平台支持。今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459名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聘期为3年。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月15日,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进行报名。

   6月5日,学院党委书记张鹏主持召开了由组织部、招就处、各系有关部门领导的会议,传达学习全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我院选聘2008届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张鹏、院长刘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韦春北任副组长,组织部、招就处、团委等部门领导及各系党总支副书记为组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聘工作由组织部全面协调,招就处具体操作。

   学院要求各系(院)迅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增强毕业生对国家选拔村大学生干部政策的认识,统一思想,转变就业观念,让符合选聘条件而又暂无工作的毕业生能争取机会到基层去锻炼,把青春献给农村发展大业,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原野成长,服务社会。

   学院招生就业处谭晞处长在接受院报记者采访时说:大学生“村官”是非公务员身份,带有志愿者的性质,但作为国家特别关注,特别培养的基层人才队伍,能够享受国家政策的特殊照顾。大学毕业生应聘到村任职,是为了施展才华、实现抱负,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锻炼成长。下一步,学院将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同时,学院将全力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跟踪服务和管理,为他们干事创业成才提供舞台、创造条件。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村任职两年后的村大学生干部,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时,均能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在村任职期间,村大学生干部由中央财政每年按人均1.5万元进行生活补助,给予每人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并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