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桩填埋过程中,和睦村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农经社)负责人到场见证了界桩位置点。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征地方案,与玉林市国土资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征地有关法律规定实施征地工作。去年按经审批的征地方案以及经审批的征地范围打桩定点确认征地范围,随后在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对征地范围内的特殊青苗进行了清点。我院已经按规定支付了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在内的征地补偿费用。
此次填埋水泥界桩是征地相关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完成征地实施程序一系列法律行为后,我院最后为征地范围埋设固化界桩标志。这标志着我院征地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功,我院对东校区新征800多亩建设用地已最终拥有了使用权。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甘志明(右一)为界桩填土
征地领导小组部分领导察看新征地果园